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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学习修改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
作者:梁民权 罗异荣   发布时间:2013-02-18 16:01:25


    2月18日上午,福建省沙县检察院预防办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2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实施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下称《工作规定》),以及高检院职务犯罪预防厅负责人就《工作规定》答记者问。学习会由该院分管副检察长陈金镁主持。

    据了解,在学习会上该院预防办主任罗异荣首先组织大家共同学习了2月8日《检察日报》第二版刊登《工作规定》),以及高检院职务犯罪预防厅负责人就《工作规定》答记者问,罗异荣主任在组织学习过程中重点将《工作规定》修改的部分进行了强调,此次实施的《工作规定》对《2009年工作规定》作了大幅修改,删除了4条,修改了7条,增加了28条,进一步规范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学习会上,该院陈金镁副检察长针对《工作规定》的实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工作规定》,着力实现查询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使查询工作更加有序的开展;二是要加强与国家机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单位的配合协作,实现信息交流与共享;三是要结合《工作规定》出台,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四是要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推广应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提供优质、高效的查询服务。

    据悉,该院高度重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2012年以来,与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联合会签《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共向社会提供查询365次,确保工程领域的招投标工作得以公平公正的开展。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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