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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青羊区检察院深化合适成年人参与讯问工作
作者:傅鉴 青羊检 王雪莲   发布时间:2013-02-19 16:25:27


    为全面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为进一步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其法定代理人不能或不宜到场参与讯问时的诉讼权利,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基层检察实际,开拓思路,健全制度,深化合适成年人参与讯问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该院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共青团青羊区委等部门会签出台了《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派“合适成年人”的意见(试行)》,就合适成年人的身份资质、权利义务、选拔考核、保障机制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对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工作予以细化和规范,畅通了被羁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到场渠道。目前,该院已严格按照《意见》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17件29人,其中有合适成年人参与讯问的15件27人。

    该院与团区委协商起草了《关于招募司法关爱志愿者的通知》,在辖区内14个街办招募工作经验丰富、素质较高、富有爱心、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84名担任合适成年人,建立合适成年人名录库,并通过座谈、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定期对招募的志愿者进行专门培训。建库后该院将合适成年人名录库分别发送至区公安分局、区法院,三方共享名录库,做到一案一专人,即同一名合适成年人负责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整个诉讼过程的始终,这样既节省了诉讼资源,又有效保证了诉讼进行。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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