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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拒付父亲赡养费 法官上门联动速执结
发布时间:2013-02-20 09:38:52


     本网讯(黎坚 潘晓标)   “养儿防老”历来是中国人的传统思想,但令已步入耄耋之年的汤仁泉老汉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千辛万苦拉扯大的儿子竟拒绝尽赡养义务。2013年2月19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联手当地司法协理员、村干部,用半天的时间快速执结了这一起赡养纠纷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执行效率。

    汤仁泉老人今年已经83岁高龄,年老多病,无收入来源,生活不能自理。汤从英系汤仁泉的亲生儿子,理应承担对父亲的法定赡养义务。2012年7月,武宁县法院依法判决汤从英每月向汤仁泉支付200元的生活费用。判决生效之后,汤从英也一直未能履行。2013年2月,汤仁泉向武宁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汤从英支付共计1200元的赡养费。

    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汤仁泉老人年事已高,而且本案案情简单,执行法官当即决定上门立案,尽快帮助汤仁泉老人将赡养费执行到位。2013年2月19日下午,执行法官驱车两个多小时赶到汤从英所在的村子。为了更好做其思想工作,执行法官邀请了当地的司法协理员和村干部一起来到汤从英家里。在汤从英家中,执行法官从法律规定、伦理道德、家庭美德、子女教育、社会声誉等多个方面,耐心说服教育,同时充分发挥执行威慑机制作用,明确地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司法协理员和村干部也从从道德层面向其宣扬孝顺父母这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最终,在法律的威严和执行法官真情的感化下,汤从英当场履行所欠父亲半年的赡养费1200元。

    汤仁泉老人在接过钱以后,激动得哽咽不已,连声感谢法院亲自上门帮他执行到了半年的生活费,解决了其燃眉之急。(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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