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建修)
因感情不合,为家庭琐事把妻女赶出家门,妻女身无分文,没吃没 住,路人给10元钱买粉吃,又介绍外出打工,以为遇上好心人,结果却被拐卖到外省,妻子寻机逃回,女儿被扣八年,夫妻分居十年诉离婚。2月17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调解了结了这桩有十年恩怨的婚姻案。
原告王亚美是王家最小女仔。王家在村子里是外来户,是唯一的王姓。宗族观念还根深蒂固的农村,为了壮大家族,不被人欺负,原告王亚美被父母留在家中,1999年招婿杨亚高上门,并办理了结婚登记。第二年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夫妻俩又在县城近郊买了一块地皮,起了一间房子。小俩口在县城做点小买卖,生活虽然清苦,但一家人倒也有个盼头。可是,人生无常。夫妻俩搬到城郊后,因骨子里的性格差异大,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02年11月19日,又因家庭琐事争吵起来,被告把原告和女儿赶出家门,母女俩身无分文,流落街头,没吃没住,邻村一男子见后问寒问暖,给了10元钱买粉吃,并表示愿意带到外省打工挣钱,原以为碰到了好心人,可是苦难却在等着原告和女儿,结果俩母女一起被拐卖到广东高州。2003年中秋节过后,原告借口外出做工,才找到机会只身逃回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但却无法带走女儿。原告逃回后在娘家居住,与被告如同仇人,不再来往。2010年5月打击拐卖儿童专项活动开展后,被告才通过公安机关历经千辛万苦救回女儿。骨肉分离八年,终于团聚。家庭琐事引出妻离子散,一个好端端的家庭被毁了,原、被告对此相互怀恨对方,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有着太多恩怨情仇。2013年2月17日,原告向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法官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立案前调解,经耐心细致地做好双方思想工作,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确定了小孩抚养义务,合理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一桩有着十年恩怨情仇的婚姻终于得到了解决。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