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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男深夜将女子劫持至自己家中强奸获刑
发布时间:2013-02-20 08:46:55
本网讯(何徽)
浦北县一男子夜见一独行女,遂拽至家里进行强奸。近日,浦北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该“兽性男”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
2012年9月25日凌晨,被告人刘东建和张强友喝酒后回家途中经过浦北县福旺镇长兴北一巷时,恰好遇到独自下班回家的林秀丽。被告人刘东建不听张强友的劝阻,强行将林秀丽拉回家中,不顾林秀丽的反抗,对其实施了强奸。当天早上10时许,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刘东建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在诉讼过程中,经该院承办法官主持调解,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某缈与被告人达成了如下协议:由被告人刘东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某缈经济损失人民币四千元(手机费和医药费),原告人黄某缈表示对被告人刘东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东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强奸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刘东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一条的规定,逐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舒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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