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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检察院强化检务督察促进队伍建设
作者:廉敬武 发布时间:2013-02-20 13:56:18
新年伊始,奉贤检察院的干警就从该院局域网上发现,一份由检察长孙静亲自签发的《检务督察通报》赫然在目。“某案件的执法办案风险未按时评估”、“某案件的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并且在案件的后面都注明了承办人的名字;甚至连会务保障失误、车辆维护不及时等这样的瑕疵都公布了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如此力度和形式的督察通报在该院的历史上还是首次。干警们纷纷表示,以后工作要更加谨慎小心,一定要按有关要求和规定处理检务。
2012年奉贤检察院党组就将队伍建设主题确定为“作风建设年”,为了实现检察工作的跨越式发展,该院决定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促进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推动令行禁止等良好作风的养成,于第三季度出台了《检务督察通报制度》,以强化检务督察来严肃检风检纪,促进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据了解,该院以执法办案活动为重点,突出对遵守法定程序、规范办案行为的督察,例如对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侦查部门在执行办案时限,对同步录音录像执行情况的督查等。此外,还要督查遵守检察纪律、检容风纪的情况、执行本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等,重点18项内容。督察通报采取书面形式,由监察科汇总,经检察长批准后公布。督察通报内容涉及部门的,公布部门名称;涉及个人的,公布干警姓名。 该院检察长孙静表示,为使督察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该院将十分注重抓好督察事项的整改落实。凡是在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掩饰,不留情,视情况予以纠正或批评教育。充分运用督察成果,做到奖罚到位,并计入干警个人执法档案。将检务督察结果与业务考核、评比表彰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有效结合起来,从而增强检务督察的刚性和权威。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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