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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透支信用卡近4万元“刷”出诈骗罪
发布时间:2013-02-21 10:43:10


     本网讯(通讯员 舒庆川 盛玉国)   信用卡是一种既时尚又便捷的现代支付工具,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欢迎,但其同时也潜藏着风险。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果巨额透支信用卡长期不还,将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近日,安徽省舒城县法院审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判决被告人谢希强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09年4月,被告人谢希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行申请办理牡丹信用卡一张,该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000元。谢希强于在合肥、六安、山东单县等地透支消费、取现多次,截止2012年6月25日,信用卡透支本息金额达39897元。经舒城工商银行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收及电话、短信、挂号信催收仍不归还,且自催收通知签收已超过三个月。谢希强被舒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其亲戚积极筹款,缴纳信用卡本金1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希强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谢希强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已退出全部透支款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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