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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检察院与组织部门探索预防警示教育新模式
作者:李裕 发布时间:2013-02-21 15:20:16
经广西贵港市检察院检察长兰志才根据全市农村“两委”干部涉职犯罪的调研情况向市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后,2月20日,贵港市委组织部召开全市视频大会,与检察部门联合部署全市村干部“鸣警钟、守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据悉,这种检察、组织部门联合加强农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新模式,在广西尚属首例。
贵港市两级检察院就近几年来全市农村 “两委”干部职务犯罪概况和履职中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贵港市农村“两委”干部涉职犯罪的对策研究》、《2010─2012年我市农村“两委”人员染指危房改造资金涉职犯罪剖析》等材料,这些材料详实分析了农村 “两委”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及原因,犯罪主体中57.14%是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职务犯罪案件中91.57%是贪污受贿案件,且犯罪性质恶劣危害严重。 贵港市委书记王可、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班忠柏等市领导高度重视农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有所上升和群众反映强烈等突出问题,专门指示要求全市集中时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全市村干部“鸣警钟、守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部署从2013年2月中旬至5月中旬分警示教育、自查整改、健全机制等三个阶段开展该项活动,市检察院派员全程参与跟进该项活动。市委组织部还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村“两委”干部中开展“鸣警钟、守清廉”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并编印了《贵港市村“两委”干部“鸣警钟、守清廉”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手册》。 这种通过检察、组织部门强强联合开展“打预防针、敲警示钟”的预防警示教育活动,开拓了地市级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将增强农村“两委”干部的宗旨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法律意识、规范意识、监督意识,把好拒腐防变关、遵纪守法关,促使广大农村“两委”干部弘扬清风正气,筑牢防腐思想防线,助推农村社会管理创新。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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