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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男子因买菜引发纠纷 法官调解双方认错
发布时间:2013-02-22 11:26:41


     本网讯(韩锡艳)   日前,黑龙江省萝北县法院调解处理了一起因买菜发生口角,继而引发纠打的健康权纠纷,被告宋明自愿赔偿原告王虎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1600元。此案提醒人们,生活当中难免会产生小纠纷,理应互相谦让,不要因一时冲动而导致严重后果。

    被告宋明在萝北县鹤北镇经营一家小食杂店。2012年11月12日,王虎在被告宋明的店内买菜时与其发生争吵,二人互不相让,进而导致矛盾升级。在推搡中,被告宋明把原告王虎推倒在地。原告王虎后入院治疗7天,支付医疗费1546.7元。双方因此事协商未果后,王虎遂诉至本院。

    庭审中,法官通过摆事实,讲法律,指出双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使双方当事人主动认识其错误,达成赔偿调解协议。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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