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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返乡处理家事惹祸潜逃三年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3-02-22 10:26:31


     本网讯(卢学知)   被告人蒙桂东由于其二哥与邻居发生矛盾,家里人认为他长期在外打工,见多识广,而请他回来处理纠纷,不料,他却惹出杀身之祸。2013年2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环江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蒙桂东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赔偿受害人各项经济损失26485.40元。

    2009年11月间,被告人蒙桂东的二哥蒙二因生活琐事与被害人王大的胞弟王才发生矛盾。蒙桂东的母亲便将此事告知蒙,2010年春节,被告人蒙桂东从外地打工回家,决定亲自去调解此事。

    2010年2月3日20时许,被告人蒙桂东酒后到王才家并谈到此事,因话不投机,便与王才发生争执,扬言要杀死王才、王大全家,被在场群众制止。被告人蒙桂东非常激动,就返回家里拿了一把长柄尖刀,直接来到王才家门前的一块空地上进行威胁、挑衅。蒙二得知蒙桂东与王才等人吵架后,也从橱房里抓了一把四方菜刀直奔现场。被害人王大见到被告人蒙桂东在自家门前叫喊,就出门欲寻找队长前来调解,刚走出家门二、三米远,就被蹲在暗处的蒙二用菜刀朝左手臂砍了一刀。接着,被告人蒙桂东也用长柄尖刀朝被害人王大腹部捅了一刀,被害人王大紧抓刀柄不放,蒙桂东用力夺刀,但无法将尖刀拨出。当看见王大的亲属从房内出来时,被告人蒙桂东因惧怕被殴打,便迅速逃到本村另一朋友家门前躲藏,次日天亮乘车外逃打工。

    2012年10月9日蒙桂东回家处理其父丧事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于10月24日被逮捕。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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