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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相撞三人受伤 酒后无证驾驶危害大
发布时间:2013-02-22 10:11:59


     本网讯(秦静 唐小舟)   一男子心存侥幸心理,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相继与两车相撞,造成三车不同程度损坏,三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交通肇事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2年9月14日14时许,被告人王军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搭载苏平,沿崇左市江州区太平镇太平路由西往东行驶,至崇左二桥江北桥头时违规超车,与相向驶来的由吴保强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后二轮摩托车又撞到了同向行驶的由蔡武驾驶的小轿车,导致了吴保强等三人受伤,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从王军的静脉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94mg/100m。被告人属于醉酒后驾驶。崇左市交通警察支队对该事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军承担该起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吴保强承担次要责任。经法医鉴定,伤者吴保强的硬膜外血肿损伤达到重伤,伤者苏平的左眉弓损伤达到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军违反我国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被告人王军主动支付了被害人的部分医疗费和经济损失,有酌定从轻情节。同时,鉴于被告人王军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法院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王军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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