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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首例适用修改后刑诉法反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作者:王朝伟 发布时间:2013-02-22 16:08:20
近日,新疆兵团伊宁垦区检察院反贪局将刘某涉嫌挪用公款的全部案卷材料移交至案件管理办公室,这是该院自新刑诉法实施后,首例移送审查起诉的反贪案件。
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该院反贪部门结合新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各个程序阶段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刘某也委托了律师作为其辩护人。1月3日,刘某的委托辩护人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该院及时告知其依据新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其有权查阅案件的相关资料,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无需经过同意。根据新刑诉法关于证据制度的规定,结合此案的具体情况,该院反贪部门认真制定了思路清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的侦查计划。在持续两个多月的案件侦查过程中,整个案件侦查工作都平稳、有序推进。同时,面对新刑诉法的要求,该院反贪干警牢固树立了“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对犯罪嫌疑人刘某讯问实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改变了以往只在最后一次讯问时,才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目前,该案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此案的办理,使该院反贪干警进一步强化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权限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同时,也丰富了适用新刑诉法办理反贪案件的经验。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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