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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金牛区检察院首次试点召开诉前会议
作者:傅鉴 金牛检 王雪莲   发布时间:2013-02-25 10:24:02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积极贯彻和落实修改后刑诉法相关规定,在该院反贪局移送审查起诉的范某某、伍某某和黄某某涉嫌受贿一案中,率先试点召开了诉前会议,充分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会议由金牛区检察院公诉科干警主持,案件承办人、书记员、侦查人员和三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参加。会上,主持人首先就该案回避、管辖、证据合法性、非法证据排除等与案件相关的程序性问题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其对前述问题不持异议之后,案件承办人就该案认定的事实发表了意见,辩护律师针对承办人认定的案件事实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双方就在庭审中需要重点查明的事实、可能出现的辩论焦点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为下一步的、案件提起公诉、开庭审理做好准备。

    会议结束后,三名辩护律师均表示,此次诉前会议的召开是一次非常有益尝试,保证了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金牛区检察院通过此次诉前会议强化和规范了控辩双方的交流和沟通,提高了起诉案件的办案质量,减少了诉讼风险,为下一步提高庭审效率和效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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