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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开通网上绿色通道
作者:贾富彬 赫连金鑫 李明星 发布时间:2013-02-25 10:27:11
近日,记者目睹山东省沂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程祥福接待来访人王某(系朱大强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的被害人家属)的一幕,疑问顿起?“你不从事具体的审查逮捕工作,事先也没人提前告知,你怎么对案情如此熟悉”。程祥福笑着说:“早在一个星期前,侦监部门在受案之前便通过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对该案进行了风险评估,通过预警管理平台,我早已对案情有了详细的了解,说起来,这风险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啊,就像是用绿色通道一样方便。”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系统,是沂水县检察院为深入推进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而自行研发的一套软件,是一套功能齐全、实用性强的信息化预警管理平台,具有便捷、高效、实用等特点。该系统在全市推广应用后,共评估各类案件38272件,发出风险预警512起,提前化解290余起,不仅妥善处理了一批信访案件,而且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新的信访隐患的发生,取得较好效果。 从人工评估到预警管理系统评估 今年1月初,该院公诉科丁德玉办理了李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因犯罪情节轻微,该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丁德玉通过预警管理系统启动风险评估流程。结合具体案情,他对照预警管理系统预先设置的风险因素、风险情形等,进行相应选择后,预警管理系统自动弹出了该案属于三级风险案件的评估结果。 据了解,预警管理系统对各部门业务环节涉及的执法办案、当事人诉求、检察形象以及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因子,进行了系统梳理整理,将风险情形及其影响设定为选项,不同的选项组合对应不同的风险等级。根据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10个工作环节,分别整理出了128种风险因素和一、二、三级共21种风险情形,以及9个层次的风险影响范围。同时,按照“风险要素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对这些风险情形和等级分别设置不同的阈值,承办人只需对照案情在下拉菜单中直接选择对应情形,预警管理系统就会自动生成风险等级,以保证识别与评估的准确性,避免人为主观抬高或降低风险等级现象的发生。 “有了预警管理系统这把自动化标尺,评估结果再不会出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情况了。”丁德玉对记者说。 从手动流转到网上执法办案流转 今年1月中旬,该院民行科受理了一起合伙纠纷申诉案。承办人尹永风审查后认为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实体处理基本适当,拟作不立案决定。但申诉人不服,案件存在较大风险。承办人尹永风及时在预警管理系统中启动风险评估预警处置流程。预警管理系统将此案评估为一级重大风险案件。 尹永风在预警管理平台中的应对预案中填写了通过公开答询来释法说理的处置办法,依次将此案提交部门负责人、控告申诉科、分管副检察长和检察长审批。控告申诉科通过平台了解案情后,开始密切关注此案进展,并在民行科随后组织的公开答询会上,派出了一名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警全程参与。经过共同努力,最终申诉人表示服判息诉,不再上访。尹永风对办案过程进行了总结评析,并逐级提交审批。最后该案的所有材料在预警平台进行归档,结束流程。 “有了执法办案预警管理系统,所有案件在系统内流转,信息同步传递。想知道哪些案件有风险、风险化解的情况如何,只要轻点鼠标就一清二楚了。”该院控告申诉科科长张景胜向记者讲述了涉检预警系统平台给信访工作带来的好处。 从静态管理到实时风险动态监控 “执法办案中的风险动态,依靠传统模式下部门汇报是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的。有了这个预警管理系统平台,随时都能看到所有业务部门曾办案件、在办案件的风险等级、流程状态等信息。有利于领导全面掌控局面、及时指挥决策。”该院研发者之一技术科李明星对记者说。 该系统具有对未进行评估和超时办理的案件自动向上一级管理用户提醒的功能,实现了上级用户的动态监控,检察长和分管领导除了通过审批案件对风险处置监控外,还可以全程监督办案过程。上级业务部门也有权限随时查阅和了解基层院重大风险案件的预警处置情况。这不仅提高了办案质量,也使办案中的各类突发性事件得到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 “预警管理系统平台真正实现了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工作流程规范化、评估结果科学化、风险监控动态化,大大提升了我们检察机关的信访工作水平和维稳能力。”该院检察长朱广胜对平台的应用实效非常满意。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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