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三居民非法占用和出卖土地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2-25 10:46:08


     本网讯(通讯员 林荣先)   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居民张结、陈俊、张卦三人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开挖平整位于那坡县城厢镇城北社区者庙屯那坡县烈士山脚的金龙湾(地名)的土地,然后将平整后的土地制作规划图规划为宅基地向社会出售,改变了被占用土地的用途,造成耕地大量毁坏。2月22日,广西那坡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和出卖土地罪,分别判处张结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判处陈俊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判处张卦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0元。

    2009年上半年,张结、陈俊、张卦、陈育(另案处理,下同)商量用那坡县城厢镇城北社区者庙屯那坡县烈士山脚的金龙湾(地名)的土地作为股份入股做养殖场,便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开始平整土地,后因平整土地支出费用较大,张结就提议将平整的土地规划为宅基地向社会出售,得到陈俊、张卦、陈育的同意后,就商量由张结负责总管,张卦与陈育负责收钱管账,陈俊负责与买主签订协议书,后张卦将已平整的土地制作成宗地规划图,用以向社会出售,得款2902700元。经广西区国土测绘院现场测绘,张结、陈俊参与开挖、平整金龙湾(地名)土地面积为23.23亩;张卦参与开挖、平整金龙湾(地名)土地面积为16.09亩。经那坡县国土资源局鉴定,金龙湾(地名)的土地属于其他园地。经百色市国土资源局鉴定,被开挖平整的园地的种植条件已被严重破坏。他们三人在执法部门执法过程中有阻碍执法及销毁证据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2012年3月1日,他们三人因涉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那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2年4月5日、6日先后被逮捕。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张结、陈俊、张卦违反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园地改作他用,其中张结、陈俊参与开挖、平整的面积为23.23亩,张卦参与开挖、平整的面积为16.09亩,三人非法占用园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园地被毁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张结、陈俊、张卦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分工明确,作用相当,均起主要作用,均为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但张卦所参与开挖平整园地的面积比张结、陈俊少,量刑幅度相对减少。三人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没有主动退出非法所得,给国家造成损失,且具有抗拒执法、销毁证据的行为,社会影响恶劣,应酌情从重处罚。该院遂根据三人在本案中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