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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以换汇为由诈骗五万均获刑
发布时间:2013-02-25 13:38:31


     本网讯(杜鹃)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罪,一审均判处被告人李华兵、李学英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2年8月6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李华兵、李学英伙同何国根、杜小英(均在逃)窜至丰城市石江乡行骗。当看到被害人史福明后,由被告人李学英在路边以老公出车祸为由搭讪史福明,将其骗至丰城市铁路镇卫生院,被告人李华兵冒充卫生院工作人员,何国根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人民币换取美元有差价可赚为诱饵,合伙设骗局骗取被害人史福明人民币一万元。

    2012年8月13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李华兵、李学英再次伙同何国根、杜小英窜至丰城市尚庄街道行骗。当看到被害人曾小飞后,由杜小英在路边以老公出车祸为由搭讪曾小飞,将其骗至丰城市上塘镇敬老院,被告人李华兵与何国根以相同手段,合伙设骗局骗取被害人曾小飞人民币四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李学英、李华兵通过其家属分别向二被害人退还了全部赃款共计人民币五万元,并取得二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华兵、李学英目无国法,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巨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归案后,二被告人自愿认罪且已全部退赔了二被害人的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案件人系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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