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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休宁检察院“阶梯式”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
作者:吴福民   发布时间:2013-02-26 13:58:04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2月25日,安徽休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与其他党组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各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各部门负责人与科室成员签订,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据了解,此次签订责任状是结合该院当前实际工作情况,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从而下达不同的考核指标。重点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各分管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五个必须”;严格管理和监督,重点预防管人、管财、管物、管案的干警和工作人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提高自身初查能力,做到有案必查;坚持党组成员定期上廉政党课,开展学习《廉政准则》和《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活动,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进干警作风建设;加大机关作风建设的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最高检、省市院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和规范该院自行制定的管理规定;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行为,不包庇、不袒护,按照党纪、政纪条规和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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