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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兄弟拒绝赡养老人 法官调解续亲情
发布时间:2013-02-27 15:42:18
本网讯(通讯员 向星州)
2月20日,在广西凌云县法院逻楼人民法庭主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一起赡养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双方签订了赡养协议,同时也使一家人的亲情得以再续,和好如初。
原告吴大新、姚菊花与被告吴先进、吴先硅、吴先林、吴先诺系父母子女关系。因平时有一些家庭矛盾,2011年3月21日,在没有征得两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四个小孩擅自达成分家协议,没有留给两老人应有的份额,也没有具体安排两老人今后的生活,以致两老人的生活无着落。后经相关部门处理均未能妥善解决,四小孩均以种种理由推托,使双方矛盾加剧。为此,两老人一气之下把四个小孩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四个小孩履行赡养义务。 2013年1月20日,凌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中,因双方家庭矛盾积怨很深,情绪十分激动,相互争吵,各不相让,办案法官当庭主持调解未能成功,告知双方等候判决。年后上班,办案人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关系,认为一纸判决,虽然当时结案,但不能完全彻底化解矛盾,特别是这种赡养纠纷的案件,如果当事人不能理解和接受,还会引起新的纠纷,收不到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为了化解双方的家庭矛盾,唤回一家人的亲情,办案法官没有放弃,又于大年正月十一抽空下到该村屯召集了该村村干部及屯里有威望的老人共同到当事人家进行调解,向四个被告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讲解血浓于水的亲情道理和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经过主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调解下,最终四被告均承认自己的错误,达成每人每月给付两老人赡养费200元的调解协议,解决了两老人晚年生活的后顾之忧。 离开时,原、被告均握着办案法官的手说:“感谢你们为了我们家庭和睦着想,亲自下来帮我们化解了家庭矛盾,让我们亲情再续,你们一心为民的行为让我们老百姓感动!”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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