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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结伙无故拦截打砸轿车获刑
发布时间:2013-02-27 09:39:04
本网讯(熊芳琴)
2013年2月27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一审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杜余根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7月27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杜余根伙同罗一凡(在逃)在丰城市曲江镇莲花村委会前50米远的地方,用一辆摩托车将金博清开的轿车拦住。被告人杜余根和罗一凡手持U型防盗锁和鹅卵石,无故将金博清的轿车前引擎盖和挡风玻璃砸烂。经鉴定,车辆损失价值为4820元。2012年9月10日,金博清和被告人杜余根双方达成谅解协议,被告人杜余根赔偿了金博清经济损失5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杜余根目无国法,无故砸烂金博清的车辆,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杜余根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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