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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州区检察院五项举措强化案件管理工作
作者:郭宏鹏 黄辉 李芳芳 发布时间:2013-02-28 09:05:15
江西省吉州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以信息化为依托,不断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管理、案件统计信息管理,逐步形成“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管理新机制,有效提升案件管理工作水平。
加强对办案流程的管理。 案管中心对侦查监督、公诉、民行部门案件实行统一收案录入工作中发现,公安机关个别部门及部分基层检察院移送案件存在材料不齐全、案卷装订不规范等问题,直接影响案件的审查。针对出现问题,案管中心严格规范案件移送及提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退回案件材料并要求办案单位补正。同时,案管中心搜集整理相关资料,明确案件受理要求,逐步建立收送案件审查制度,完善案件管理工作。 切实做好业务运行态势分析研判工作。在制作各类案件的收案登记本、每月报表、每季案管专报的同时,加强对检察业务数据及有关情况的收集、调研、分析等工作。完善业务运行情况定期分析和上报制度,定期就执法办案的情况总结分析,及时发现执法办案中存在的苗头、倾向及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领导统筹决策和业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完善案件质量管理制度体系,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作为案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促进案件质量提升。针对各部门不同的业务工作特点,细化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使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据可依;严格落实四级评查制度,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业务部门办案行为,逐步完善案件质量管理制度体系。 健全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加强对立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抗诉、控告申诉、诉讼监督等办案环节的风险评估及应对控制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当前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扎实做好案管环节阳光检务工作。按照本院2013年“阳光检务”工作分解表目标要求,落实制作案件查询工作流程图,简化查询程序。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同时,切实做好案件查询、律师阅卷、律师会见接待等工作。积极开展电话预约会见、查询,触摸屏查询等服务,进一步提升案件管理部门窗口形象。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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