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姚成龙)
信任是夫妻感情不可或缺的因素,倘若夫妻之间信任缺失,那么婚姻也将高挂红灯。2月27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就调解了一起由于丈夫把钱给妈不给妻子,夫妻之间因为缺乏信任而闹离婚的民事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仍无法恢复互信只得和平分手。
原告李映玉是湖南省花垣县人,其于2001年在浙江务工时与彭泽县芙蓉墩的被告许小强相识,因觉互相投缘,双方很快确立恋爱关系。经过多年效,双方于2005年12月到彭泽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次年生一子,婚后双方感情一直较好,双方均外出务工,婚生子随许小强父母生活。2012年小孩要上幼儿园了,许小强便一人外出打工,李映玉开始在家抚养小孩,可许小强将小孩的抚养费还是寄给自己的母亲而不是寄给李映玉,双方在电话中为这事争吵了1年。在电话不断的争吵中,李映玉觉得许小强及其家人还是不信任自己,自己从湖南来彭泽生活了这么久,还是没有融入这个家庭,在争吵中感情越疏越远,终于导致李映玉对许小强已经没有了信任感,2013年1月李映玉一纸诉状将许小强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双方离婚。
在庭审中李映玉拒绝了承办法官调解和好的建议,坚决要求离婚。法官从劝和的角度出发,表示希望双方和好,毕竟双方自由恋爱5年后才结婚的,也共同生活了这么多年,并生育了1子。为了小孩健康成长,还是希望双方互信互让,共同经营好这个家。但李映玉的态度很坚决,不再愿与许小强共同生活,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