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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分房协议兄弟翻脸 法官调解和好
发布时间:2013-02-28 13:48:09


     本网讯(通讯员 向星州)   2月26日,在广西凌云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吴会英的耐心调解下,成功调解了一起分家析产纠纷案件,使濒临决裂的兄弟情得以再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姚通祥与被告姚通达系亲兄弟。2006年6月21日,原、被告双方在俩老人的主持下,对共有的老房产和俩老人的赡养事宜达成协议:被告姚通达另行建房,由原告姚通祥一次性补偿6万元给被告;俩老人的赡养费用由兄弟俩平均负担。协议签订后,因物价上涨,房产更是飞涨,因此被告想反悔原来签订的协议,就以种种借口迟迟不予协助原告姚通祥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为此,原、被告双方产生矛盾,后经过相关部门的调解,均未能达成协议。2013年1月25日,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原分房协议有效。

    本案中,原、被告的父母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在送达传票时看到原、被告的父母已年近八旬,其父亲身体又有病,到法庭开庭相当不便。考虑到这一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吴会英决定到当事人家里开庭审理此案。2月26日,主审法官按约定时间来到当事人家中,分别做起了双方的思想工作,在从兄弟亲情、父母恩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兄弟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一致协议。

    年迈的父母看到自己的孩子又能和睦相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离开时,原、被告均握着办案法官的手说:“感谢你们为了我们家庭和睦着想,亲自下来帮我们化解了家庭矛盾,让我们亲情再续,你们一心为民的行为让我们感动!”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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