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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宾馆非法持毒品被判刑一年半
发布时间:2013-02-28 10:03:43
本网讯(幸群)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斌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
2012年10月31日下午15时许,丰城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在丰城一宾馆房内将正在吸毒的被告人李斌与何华平等人(均已行政处罚)查获,并当场从被告人李斌随身携带的挎包内缴获疑似毒品红色药丸299粒、绿色药丸3粒、白色结晶状物体22小包。2012年11月7日,经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物证鉴定所检验,被缴的299粒红色药丸和3粒绿色药丸中均检出主要成份为甲基苯丙胺,其总净重量为31.3211克; 22小包白色结晶状物品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其净重量为3.5970克。综上,被告人李斌非法持有毒品的重量共计34.9181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斌目无国法,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庭审中,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案件人系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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