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云南鲁甸检察院五年批捕803人 起诉755人
作者:张玉林   发布时间:2013-03-01 16:26:22


    2月28日下午,云南鲁甸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该县检察院工作报告,据悉,该院充分发挥批捕和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008年以来,该院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564件867人,批准逮捕803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15件959人,提起公诉500件755人,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78件145人。工作中,在人员少的情况下,办理批捕案件平均3天、公诉案件7天,实现了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故意伤害、毒品、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快捕快诉的要求;与侦查机关联合制定了《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制度》,共提前介入侦查活动108件,如去年发生在县广场的“9·09”案件,该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为收集、完善证据提出了及时有效的意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不断完善对轻微刑事案件从宽处理的工作机制,依法对58名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捕,对96件案件提出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意见,最大程度减少社会对抗因素。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该院将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全面规范和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新增监督职责的实践探索,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的监督。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