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庆彭水:首次封存犯罪记录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
作者:沈义 李华章 发布时间:2013-03-04 14:06:03
重庆市彭水县检察院近日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首次对因犯罪被法院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小冬(化名),以及被判处两年两个月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小伟(化名)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据该院检察官介绍,涉及该类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材料、照片、图像等信息材料被封存后,除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按国家规定需要查询的以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查询;需查询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严格审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不得计入未成年人的个人档案,免除其“前科”报告义务,其升学、就业等不再受此影响。“这有利于未成年人消除其心理阴影,避免产生和加剧与社会的抵触情绪,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并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我院一个细微的执法行为,不仅体现了一种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心和执法的人性化,更关系未成年人的人生走向。”办案检察官如是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