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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亲属控酒太严 六旬老人放火烧房
发布时间:2013-03-05 08:56:09


     本网讯(郭冬梅)   帮妹妹家看房的六旬老人金昌善,只因为其理财并照料生活的亲属南顺天控制其饮酒,心生不满,做出了放火烧房的冲动事。近日,黑龙江省海林法院对被告人金昌善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金昌善的妹妹出国打工后,金昌善便搬到海林市新安镇和平村其妹妹家居住看管房屋。在此期间,由金昌善的亲属南顺天照料其生活。在日常生活中,金昌善酷爱饮酒,时有过量情形发生,南顺天为其身体考虑,多次对其讲行规劝并管理其钱财。对此,金昌善心生不满。12月9日,金昌善酒后站在自己房屋外的阳台上,用火柴点燃了堆放在棚子前的蒿草堆,回屋像没事一样继续喝酒。火势很快蔓延到本质结构的棚子上,并威胁与其相连的住宅安全。幸亏消除人员及时赶到,将火扑灭。       

    海林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金昌善故意将堆放在棚子前的蒿草点燃,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已经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威胁,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金昌善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并得到其亲属的调解,遂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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