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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砍柴心生怨 男子盗车泄愤
发布时间:2013-03-05 15:56:37
本网讯(通讯员 石岩)
男子因邻居不让其在村里的山上砍柴,便心生怨气,竟然偷盗邻居三轮摩托车报复泄愤。2月20,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该男子名叫赵兴成,20出头,小学文化,是当地的一名普通农民。一天,他准备到村后的山上去砍些柴火,遭到同村的张全阻挠后没有砍成。对此事他感到十分脑火。2012年5月18日晚,郑兴成路过张全家时,看见一辆三轮摩托车停放在车棚里,想起前阵子张全不让砍柴的情形,顿生盗车三轮摩托车据为已有,报复张全的念头,于是将该车“顺手牵羊”推到村外的一处山涧藏了起来。 案发后,郑兴成为自己心胸狭窄,以盗取他人摩托车予以报复而触犯刑法好生后悔,便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返还盗来的三轮摩托车,经鉴定,该三轮摩托车价值8500元。好在没有再给张全造成其他经济损失,及时取得了张全的谅解。 法院认为,郑兴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价值8500元的摩托车,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郑兴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其能够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物,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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