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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江区法官及时执行 七旬老太表谢意
发布时间:2013-03-06 09:33:05


     本网讯(韦汉吉)   “感谢你们法官为我及时执行,没有你们的及时和努力,这钱我不知什么时候才得到”。这是3月5日下午,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镇长排村民、头发花白的七旬老太韦美艳到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领取执行款时对执行法官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

    2001年6月,长排村民覃建共因生意资金周转紧张与韦美艳借款10000元,立有借据,约定同年底还款,不收取利息。后因生意亏损,覃建共要求延长还款期限至2002年底。期限再次到期之时,覃建共即下广东打工,此后无音讯。韦美艳多次与其家联系无果,无耐于2004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由覃建共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韦美艳借款 10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004年12月,韦美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覃建共长期外出打工,无联系电话,法院无法找到覃建共,致该案件长年未能执结。

    2013年3月5日上午,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接到韦美艳称发现已回家的信息后,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迅速出警驶车前往东江镇长排村将覃建共逮住。经执行法官的耐心说服教育,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覃建共于当日一次性偿还韦美艳借款 10000元,申请执行人韦美艳放弃判决生效后利息。当日下午,覃建共已将款交至法院。拖欠 12年的债务,终于得到兑现,韦美艳老太感激万分,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文中姓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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