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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法院:司法服务跟着项目建设走
作者:陈志龙   发布时间:2013-05-10 13:34:23


    为5月9日上午,福建省永定县法院民二庭法官与相关鉴定专家在对一批不合格消声器产品进行现场技术勘验和鉴定。
    今年3月,福建永定县一重工机械厂牵扯一起合同买卖债务纠纷引发官司,导致该企业陷入经营困境,无法正常生产运作。

    5月9日上午,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沈文丽法官就这宗企业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组织相关鉴定专家一同前往位于永定县高新技术园区福建某重工机械厂房仓库,对一批不合格消声器产品进行现场技术勘验鉴定。

    随后,该院沈法官主动与该企业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并当场向该企业工作人员讲解如何防范法律风险等有关知识。她表示,法院将努力为该企业化解这起债务纠纷,让他们平稳渡过难关。这是该院司法服务高新技术园区重点项目建设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司法职能,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力促经济发展中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同时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助推社会经济发展,力争做到重大改革、重要产业、重点项目进展到哪里,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跟进、落实到哪里。

    5月6日,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福建永定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启动项目建设“百日会战”活动。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与社会经济休戚与共,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全县项目建设“百日会战”活动,积极部署,决定启动“司法服务跟着项目建设走”活动,创新方式方法,改进服务策略,优化服务环境,全力为永定县项目建设和区县域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为落实这一目标,2011年开始,该院将工作重点确立在推进项目建设、企业改革、服务企业发展、小城镇建设等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采取出台文件、定点开展法律服务、定期开展巡回审判,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提出司法建议、举办专题法制讲座等方式方法,为经济工作重大决策提供司法服务。

    该院要求,凡是涉及辖区工业园重点项目建设的案件,都要做到立案、审判、执行“三优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求法官快立案,优先审理,尽快结案。此外,该院还分别在永定县高陂镇永定工业园区设立了法院重点项目和园区巡回法庭,又结合园区内企业上下班制度的实际情况,设立“2+2”工作法,即利用中午2个小时、晚上2个小时休息时间,到园区内开展巡回审判或法律服务,方便园区企业及农民工诉讼。

    去年以来,该院对涉及工业园区重点企业项目的案件,加大了诉讼调解、行政协调和执行和解力度,化解各类涉及企业纠纷矛盾。该院积极总结开展多元化调解工作和加强乡镇(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的经验,持续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高陂镇和坎市镇均成立了“工人维权工作站”,在派出法庭坎市人民法庭及院部设立劳务纠纷调解室,并聘请较有威望的外来工工头、企业管理人员为调解员。该还院注重工业园区矛盾纠纷的预防,与永定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共同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建立纠纷预防联动机制。该院还与重点企业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在重大项目建设工地设立司法服务联系点和联络员,畅通信息沟通渠道。选派审判业务骨干参加县委组织的驻村工作队,进驻项目所在农村,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做好征地、征海宣传、引导、诉前纠纷调解。

    此外,该院还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园区,开展“送法进园区”、“关注农民工,服务重点矿区”等普法宣传活动。定期组织法官深入工业园区、重点项目走访、发放法律资料、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该院法官们通过走进企业,指导企业合同签订,引导企业规范、合法经营,规避经营风险,引导工业园区的个人,维护劳资关系的和谐。当遇到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许多与百姓利益相关的征地问题,既要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完工,又要保护好群众的利益,为了保持平衡,该院还适时提出了“诉讼保全”措施,确保重点项目企业建设能够顺利开展,也做到让群众满意。

    2011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涉工业园区重点项目案件65件,调撤47件,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诉前化解矛盾纠纷27起,深入25家企业18个重点项目建设开展调研20余次,开展法律宣传服务30余次,帮助企业签订合同80余条,共发出司法建议8,有效解决企业发展、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难题,多起案件顺利解决,也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了优良的投资和建设环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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