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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官当具“六气”
作者:李光杰 发布时间:2013-03-06 10:42:15
在社会职业中,法官职业是最为神圣而庄重的,之所以是那样祟高而又神圣,是因为他们扮演着“正义化身”的角色,而此“角色”的成功担当,则需法官具有非凡的智慧和能力,更需具备良好的综合素养。具体来说,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既要拥有丰厚的知识,扎实的执业功底,丰富的社会阅历,更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同时心中还要时时兼具“六气”,即具有“正气”、“和气”、“地气”、“底气”、“灵气” 和“霸气”,在工作生活中时刻不忘修炼“六气功”,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做到“气”化于心,“气”化于行。唯有这样,人民法官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永立于不败之地。
一是为人处事上要彰显“正气”。“正气”代表着“正义与良知”,是一种气节,也是一种素养。
我们常说,做官先做人,做人德为先。“正气”是法官修身立德之本,有了“正气”,才会有良知;有了良知,才能保证司法公正,也才能最大幅度地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官的品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司法品质,或者说,法官的品格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正因如此,加强当前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各级人民法院应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让广大法官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不断澄清模糊认识,克服不良倾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道德观和价值观。具体而言,就是要求广大法官在执法办案中,始终如一地要讲“正气”, 并以公正与良知为执法理念,认真地审理好、执行好每一件诉讼案件,最大幅度地促进司法公正。
二是服务司法群众上要突岀“和气”。“和气”代表着人文关怀和亲和力,既是一种作风,也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力量。
司法作风的好坏关系到公正、效率、形象。我们要从确保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的紧迫性、重要性。对法官而言,就是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扎实有效地改进司法作风,找差距、补短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突出强烈反映的“脸”难看、“话”难听、“门”难进的粗暴作风。广大法官在司法工作中,要不断更新司法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始终带着深厚的感情,带着强烈的责任感,带着灵活实用的方法审理好、执行好每一具体案件。具体而言,就是对每一位来诉、来访群众要以“和气”相待,要用真情服务,要用良心办事,切实做到有“求”必答、有“事”必做、有“难”必解,让当事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让人民群众确实感受到司法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三是提升司法能力上要学会“接地气”。“接地气”就是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在实践活动中历练意志,锤炼作风,增长才干。
绝大多数青年法官是刚从学院走进法院,具有社会阅历浅、实践经验不足等特点,相对而言,他们的庭审驾驭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以及调和促稳的能力还相对弱小,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具有较大的差距。正因如此,青年法官更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要注重司法实际工作能力的提升,为此,广大青年法官要去掉“官气”,学会“接地气”,要沉下身子,勇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并在实践中不断向群众学习,向社会学习,取长补短,以此不断积累经验,丰富阅历,锤炼作风,增长才智,为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执法办案上要具有“底气”。“底气”代表着信心和力量,既是一种毅力,也是一种底线和原则。
我们常说,“底气不足”,则贻害事业。法官如不清廉,心中就毫无“底气” ,常言道,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这样的法官办不出好案,更谈不上公正与廉洁。当前,廉洁司法不仅是人民群众对法官的最低要求,也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更是法官的生命线。就法官而言,就是要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必须时刻以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为参照,修身养性,淡泊名利,时刻要筑牢防腐拒变的防线,必须常吹“廉政风”、“念廉政经”、“算廉政账”、“敲廉政钟”。唯有这样,法官才能经得起时代的考验,才能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贪,耐得住寂寞,人民法官职业生涯和人民司法事业才能得到可持续发展。
五是司法工作创新上要具有“灵气”。“灵气”代表机灵与灵活,是一种创新思维,更是一种司法智慧。
我们常说,做人处事要机灵,人有了“灵气”,才显得有才能和魅力,事情才能有转机和生机。当前人案矛盾日益凸显,司法环境日趋复杂,案件审理难度日益加剧,人民法院面临着前所末有的压力和挑战,在这样的司法背景下,人民法官,特别是基层法官要正确履行好法官职责,要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好繁重的审判任务,其压力是可想而知的,这不仅仅需要责任、信心和勇气,更需要非凡的智慧和能力。正因如此,广大法官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勇于改革创新。具体来说,广大法官,尤其是青年法官在司法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灵感”,不断释放“灵气”, 或者说要不断 出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同时要用心、用情、用智慧做细、做实、做好每一项的具体工作,让工作取得新突破、新发展、新成效。
六是维护司法权威上要力显“霸气”。“霸气”代表着胆识和魄力,是一份责任和担当。
当前,影响司法权威的因素较多,既有人民法院内部的原因,也有法治程度不高、国民素质不强等外部原因。作为人民法官,既是公平正义的践行者和维护者,也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捍卫者。无论在何时,遇到何种情况,人民法官必须承担起维护法治权威的重任,要勇于与破坏法治权威的现象和行为作斗争。对法官而言,就是要在纷繁复杂的执法环境中具备足够的胆识和魄力,强化心理素质训练,提高抗外界干扰的能力,不断提升应变处事能力,更进一步说,办案法官在庭审中,既要注意言行举止形象,也要严守中立,更要时刻保持刚性之严、柔性之度、魅力之足,要始终保持庭审之威严,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庭审的安全有序进行。如在司法工作中遇到个别当事人无理取闹,甚至谩骂、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事件时,身为法官必须保持正义之“霸气” ,不能表现为“软弱无能”, 该批评的一定要严肃加以批评,该制止的一定要严厉制止,该采取措施的一定要适度采取措施,决不姑息迁。然而,司法现实中,有些法院的个别领导干部常以怕引发上访或闹访为由对随意损害法官权益的事件不敢处置或处置不力,甚至有时候还倒怪法官办事不力,给领导添乱子,造成一线法官紧张与不安,这种不良倾向是引发缠访,闹访,甚至伤害法官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因此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实践表明,随意践踏法制,则无法治可谈,更无司法权威可言,社会公平正义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作者单位: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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