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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检察院出台七项措施改进工作作风
作者:曾慧 罗光旭 发布时间:2013-03-06 15:37:26
“切实提高市院机关会议效率和质量,会上汇报人只汇报主要内容,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3月6日,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切实改进工作的七项具体措施。
进一步改进学风。坚持和完善定期学习制度,党组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每周五下午为机关学习时间,个人心得体会文章全年不少于2篇;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每个党组成员每年主持1-2个重点课题调研,每季度到基层院调研不少于1次,全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30天;改进调研方法,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执法办案一线开展调研;规范调研组织安排,主要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不超标准接待,不张贴或显示欢迎标语,不摆放花草,不收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到风景区参观游览。 进一步改进会风。减少会议活动数量,可以文件形式安排的工作不专门召开会议布置,可以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可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的尽量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全市性综合会议最多不超过一天,专项工作会议不超过半天,电视电话会议时间控制在1个小时以内,坚持讲短话,提倡即席讲话;切实提高市院机关会议效率和质量,会上汇报人只汇报主要内容,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坚持节俭办会,严禁提高会议用餐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土特产,严禁以会议名义组织参观游览。 进一步改进文风。减少文件简报数量,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加强对公文质量、公文格式、确定密级、发送范围的审核把关;压缩文件简报篇幅,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简报每篇不超过2000字,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3500字;减少文件资料印刷数量,严格控制文件资料发送范围,积极推广电子公文。 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格经费管理,实行财务审批一支笔,部门经费开支实行总额包干,加强机关用水、用电、用气和日常维护费用管理;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明确公务接待的范围、规格、标准和金额;严格接待标准,来宾住宿费原则上自理,公务接待用餐原则上在机关食堂安排。 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建立检察机关公务车辆和检察干警交通违法情况通报制度,严禁公车私用,所有车辆八小时以外停放在指定位置;严格警车使用管理,按规定安装配备警用标识,非执行紧急公务不得使用警灯、警报器,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定期对警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进一步改进执法作风。强化执法为民理念,根除官僚习气和衙门作风,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着力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强化程序意识和效率观念,及时、高效、公正地处理有关案件;讲求执法策略和方法,坚持保护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并重,严格依法依规扣押、冻结及处理款物;认真接受群众对检察执法活动的监督,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人民群众评判检察工作的机制,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密切关注涉检网络舆情;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整合12309电话受理、网络受理、信函受理和接访受理四种方式,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坚持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举办法制宣传及法律咨询活动。 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强对重要工作的统筹安排,注重落实成效,切实增强执行力;强化组织领导,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及高检院、省院和本院实施办法纳入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督查通报,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每年年底前对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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