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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振兴:采取"四项措施"促进检察文化建设
作者:花放 雅君 发布时间:2013-03-07 10:42:31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采取抓检察制度文化、检察心里文化、检察行为文化和检察廉政文化四项措施,促进检察文化建设。
抓检察制度文化。该院针对管理中责任不清、管理不到位、执行力弱化、队伍“惰性”等实际问题,结合自身实际和省院考评标准,建立了《年度岗位责任制目标量化考核办法》,明确规定每个检察工作岗位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工作流程、规章制度,规范每个工作岗位干警的行为准则;规定科室和干警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分管检察长负连带责任;从检察管理、行政管理、综合管理和办案基地管理四方面,建立完善60多项制度,汇编成册,人手一本,较好解决了工作“干什么”、“怎样干”和“干得好”的问题;同时还引入奖惩激励机制,依据科室和个人年度岗位责任制目标量化考核得分情况,兑现奖惩。 抓检察心里文化。该院注重用人性化和人文关怀,满足干警心里需要和精神需要,激发队伍活力。重视每一名干警在团队中价值和认同感,使他们每一个人都感受到他们是团队中重要的那一个,使干警感受到自己工作和发展有前途。通过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文体活动,为干警搭建展示个人才干的工作平台,实行竞聘上岗工作机制,营造“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置”的良性用人氛围,形成团结和谐、充满活力、勇于创新的团队。每年重要节日活动,年有计划、月有部署、周有安排,并从细微处入手,从优待警,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满足干警心里和精神需要,让干警人格受到尊重,活出自我和尊严,让干警感受到自己是检察院的主人,对检察院这个家有认同感、归属感和建功立业的热情,从实现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工作目标。 抓检察行为文化。该院与创先争优相结合,对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标准和“六观”、“六个统一”和“四个必须”的要求,提出“团结和谐,清正廉洁,纪律严明” 作风要求和“勤学善思,见贤思齐”品格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并印发了《文明机关创建实施方案》、《干警行为准则》、《机关文明用语》,规范干警的文明行为,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叫响“文明从我做起,我与文明同行”,激发和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院形成了“思想持续进步,制度持续改进,工作持续创新”良性工作机制,使检察文化建设成为检察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 抓检察廉政文化。该院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层层均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建立党风廉政开展经常性党风党纪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服刑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上廉政党课,明确“高压线、警戒线和斑马线”。建立与辖区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定期走访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队伍的廉洁意见,整改后予以反馈。对一般问题采取干警自照镜子自查,同事扯袖子提醒和组织亮牌警示办法,对关键部位采取严把执法办案关、生活作风关和亲友人情关,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在一楼大厅电子屏幕播放廉政警言警句,积极营造清正廉洁的廉政文化氛围,做到“眼前常现廉文、胸中常怀廉心、监管常伴廉行”,起到了警钟长鸣的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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