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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康检察院适用刑事和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作者:何涛 朱才华   发布时间:2013-03-07 11:33:12


    为妥善解决社会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今日上午,江西南康市检察院适用刑事和解,为21名农民工追偿工资到位,妥善办结该市犯罪嫌疑人赵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犯罪嫌疑人赵某在该市开办制衣厂,至2013年2月5日,共拖欠该厂21名农民工5万余元工资,在劳动部门发出《限期改正指令》后,犯罪嫌疑人赵某仍拒绝支付工资,且在劳动部门多次联系的情况下、仍拒不出面商谈如何解决拖欠工资事宜,故该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赵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拘留。

    该院在受理此案后,将农民工工资作为化解社会纠纷来考量,启动刑事和解程序,与公安机关、劳动部门联系、沟通,共同做好犯罪嫌疑人赵某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向其说明利害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做好该厂21名农民工的思想疏导,稳定其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赵某及其家属向工厂农民工全额支付所拖欠的工资,拿到自己工资的21名农民工对其行为表示谅解。故该院作出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赵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因无逮捕必要不予以批准逮捕。

    据悉,该院注重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准确适用新刑诉讼的刑事和解规定,弥补被害人受到的伤害,恢复犯罪嫌疑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使国家、犯罪嫌疑人、受害人的利益得以均衡,今年办结3件涉农犯罪不捕案件,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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