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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察机关逮捕一家庭施暴者
作者:游春亮 严媛钰 发布时间:2013-03-07 11:56:36
深圳市罗湖区发生一起老公殴打老婆、致老婆左侧眼眶内侧壁及筛骨骨折,构成轻伤的案件,施暴者近日被该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陈某系被害人林某丈夫,二人在家中经常为家庭纠纷争吵打闹,夫妇两人曾多次到辖区派出所进行调解,但陈某在签订调解协议书和保证书后,还是会殴打林某。2013年1月中旬,二人在位于深圳市罗湖区草铺一间出租屋内,因为陈某买酒之事两人再次发生口角并争执起来。后林某离开房间,陈某在后追赶,在住处楼下的小巷内对林某实施殴打,用拳头击打林某的面部致林倒地,但并未罢休,陈某继续对倒地的林某拳脚相加,实施殴打后随即逃离现场未归。林某要思考了几天后,即将该案件报至派出所,经法医鉴定,林某左侧眼眶内侧壁及筛骨骨折,已经构成轻伤。同年2月8日,林某从一朋友那得知了陈某动向,随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派出所民警在草铺吓围村出租屋内将返回该处的陈某抓获归案。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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