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鲁甸检察院三条措施实现信息宣传工作"开门红"
作者:朱金梅   发布时间:2013-03-07 14:15:36


    今年来,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检察院在开展业务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发稿数量及质量取得了新的突破,被国家级媒体采用37篇,省级刊物采用33篇,市级媒体采用15篇,开通了检察微博,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实现了信息宣传工作“开门红”。

    院领导高度重视。把信息宣传工作作为宣传检察工作、树立检察形象、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奖励办法并纳入年终绩效考评,要求全院干警人人动笔,积极参与,改变以往“会做不会说,做得好说不好”的局面。

    召开信息宣传工作交流会。邀请媒体编辑对干警培训及让该院宣传能手做作经验介绍,通过交流会,提高了青年干警捕捉信息材料的敏感度,让干警在选取撰写角度,写作技巧方面也有了很大提升。

    积极拓展宣传渠道。积极向报刊、网络主流媒体投稿的同时,探索新兴的宣传渠道和方式,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与县新闻中心联合开通了《法治鲁甸》栏目,通过县电视台向全万40余万群众展示检察工作,目前已办节目3期;于2月19日开通了检察微博,目前听众接近600人,编辑、转播、评论1000余条;同时积极与县委宣传部沟通联系,检察动态能及时见诸手机报,通过对检察工作进行多渠道、多角度地宣传报道,形成了“电视有影、报纸有名、手机有信、网络有文、微博互动” 的立体宣传平台。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