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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获集体记功奖励
作者:梁洪 黄红坚 潘琦 发布时间:2013-03-07 15:59:45
近日,经广西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讨论决定,采纳了自治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给玉林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记功奖励的建议,对预防局运用检察建议开展农机系统专项预防所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近年来,玉林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围绕服务大局,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检察建议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1年9月,玉林市检察院根据查办农机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反映出农机购置补贴中存在的问题,向玉林市农机局发出检察建议书,提出强化行风建设,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制度,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原则建立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强化政策宣传,实行“阳光操作”,加强市场监控,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等五条检察建议。 农机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在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协助下进行了一系列整改,出台了《玉林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等11项制度,强化了监督机制,收到了显著效果,农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很大提高,玉林农机工作打开了新局面,2011年底,玉林农机补贴工作从全区末位跃居全区第一,2012年继续走在全区前列,全市共办理补贴机具38594台(套),总补贴资金4063.46万元,受益农户32263户。玉林农机部门多次对检察机关办案不忘服务的做法表示感谢。玉林市检察院预防部门还强化了后期服务,检察建议发出后,多次回访,帮助建章立制,并参与了市农机局、财政局对玉林市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小型农用挖掘机在各地从事农业生产情况的专题调研,形成《玉林市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小型农用挖掘机作业情况调查报告》向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农机局及玉林市人民政府报送。区农机局对此非常重视,及时给玉林追加了50台补贴指标,由此获得中央补贴金额175万元,受到生产企业和购机农民的欢迎。 自治区检察院预防局认为,玉林市检察院运用检察建议促进农机事业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服务发展大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典范之一,是把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实例。 在全区检察机关第二届预防职务犯罪“十佳检察建议”和“优秀检察建议”评选中,该检察建议居全区“十佳检察建议”第二名。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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