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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乐安检察院积极采取措施提升群众满意度
作者:张志勇 汪建兴 赵敏   发布时间:2013-03-08 09:43:19


    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检察院针对在201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度排位滞后的情况,及时召开党组研究制定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工作措施。

    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该院党组提出“人人是检察形象,案案是公正载体,处处是工作考场”的理念,要求干警时时不忘检察官的身份,认真履行检察官职责,遵守检察官职业道德,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都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树立检察官公正、文明、廉洁的形象,使检察队伍真正成为党委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的队伍。

    实行院领导包片制度。把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作为第一要务、第一工作提上党组议事日程,实行院领导包片制度,分管领导每月带领科室干警深入乡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帮扶困难家庭、结交困难群众、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等活动,要求全院帮扶农村困难家庭10户,每个班子成员结交困难群众3人,每个干警结交困难朋友2人。

    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利用举报宣传周、检务公开日、“12.5”宣传日等活动,深入乡镇、村组、企业、学校、居委会等人口集中区域发放检察宣传资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开展检察工作宣传活动。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电话等平台开展宣传活动,介绍检察机关性质职能、队伍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等。把乡镇“联系群众工作站”作为宣传检察工作的平台,要求干警定期、不定期到“工作站”开展工作,每星期至少有1人驻站工作半个工作日以上,并在“工作站”设置宣传专栏。

    开展干警大走访活动。按照“政法干警包村活动”的要求,每个干警指定挂点一个行政村,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走访,并认真做好“民情日记”、建立“民情档案”。重点走访被检察机关查处过的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批捕、起诉环节对案件处理不满的当事人及其亲属,及涉检信访户等重点人群。2013年五月和六月计划用两个月时间,院领导带领各科室干警上门走访全县固定电话用户,达到走访率100%。

    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对群众来院反映情况,不论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的主管范围,要求干警首先应接待好来访群众,倾听他们的诉求,并将有关诉求记录在案。如果属于检察机关主管范围的,要求在受理后一个星期之内调查了解,在两周内给群众回复。如果不属于检察机关主管范围的,要求在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转送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并安排人员全程跟踪,及时了解相关事宜的进展,将有关情况转告来访群众。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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