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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婚男隐瞒身份诈骗未婚女钱财被判一年余
发布时间:2013-03-08 08:57:12
本网讯(苏传清)
已婚男子洪朝阳好吃懒做,既想过好日子,又不安心地打工谋生,于是就干起了骗人的勾当,隐瞒自己的已婚身份并虚构身份化名与未婚女子交往,编造各种理由多次骗取他人钱财挥霍光。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洪朝阳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罚金3000元。
2011年4月份,被告人洪朝阳与受害人全玲珑相识后,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以“洪豪华”的假名字及南宁工程老板的虚假身份与受害人建立恋爱关系。同年4月至6月间,被告人洪朝阳以工程缺钱、修车等理由多次骗取受害人10700元(期间归还300元),将所骗得的钱全部用于吃喝挥霍光。同年5月,被告人洪朝阳以其工地需要用电脑工作为由,将全玲珑一台笔记本电脑骗走。经鉴定,被骗的电脑价值人民币202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洪朝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之规定,法院故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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