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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阜康检察院多举措打造阳光检察队伍
作者:张筱梅 发布时间:2013-03-11 14:04:46
近日,新疆阜康市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及推进机关效能工作会议,明确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及效能建设工作任务,提出努力建设“阳光检察“,打造一支廉洁、高效检察队伍的目标。
该院提出,要围绕检察权和重要业务岗位,推进检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公开,以分管业务部门的领导、中层干部、办案人员为重点,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干警廉政档案、执法档案,严格落实“一案三卡”,推进检察权的运行的公开透明。要以规范执法办案为重点,,明确执法岗位,细化执法职责、明晰执法责任、严明执法纪律,构建重点明确、监督制约、防范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为实现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该院采取以下措施认真落实会议精神。 实行“三公开”,建设“阳光检察”。检务公开即在电子触摸屏上公布各业务科室办案流程及工作程序,办案、办事人员姓名、职务、岗位职责、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群众可以随时查询,进行监督。财务公开即每月在局域网上公布重大资金的支出及使用情况,及时接受干警监督。工作公开,即实行网上考评案卷、网上填写工作日志、网上网上通知会议、网上公布工作进展等。 建立 “两个档案”,规范执法办案。即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干警执法档案。“廉政档案”主要对干警的落实廉洁从检各项规定等情况进行详细记载。“执法档案”主要记载干警在办案中落实“一案三卡”情况、办案质量、办案效果、执法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找准“风险点”,实施有效防控。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阜康市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按照职务高低、职责大小、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找出检察长、书记、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干警的廉政风险点,依据风险的的大小分为一、二、三级,针对不同等级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及制度。 该院还严格按照中央八条规定,以建立时效制、立项制、奖惩制、督查制为手段,大力加强效能建设,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出台《阜康市检察院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规定》、《阜康市检察院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等就公务接待、车辆管理、会风、考勤、值班等方面进行详细明确,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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