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法官火速扣划执行款 三申请人送锦旗
发布时间:2013-03-11 14:43:40


锦旗送法官
     本网讯(通讯员 朱卢璐)   3月7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把三面锦旗送到了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来华人民法庭法官手中,以此感谢他们行动迅速,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广西苏辰建设有限公司于2011年至2012年间,先后与申请执行人来宾市良红升水泥制品厂、柳州市柳北区桂银水泥制品厂、百色市右江区旺发水泥制品厂签订供货协议书,约定由三家水泥制品厂按质量、标准供应水泥制管,用于各项工程建设。被执行人收到制管后,只是支付了一部分货款,余下共计2127180元货款并未支付。为此,三家水泥制品厂之后将被执行人起诉到兴宾法院来华法庭。

    来华法庭受理后,经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后约定被执行人广西苏辰建设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前将余下货款及违约金共计183万元支付给三家水泥制品厂。约定到期后,被执行人依然未付货款。

    当得知被执行人已经有一笔钱到账后,而且将有可能被被执行人支走。来华法庭法官便连夜制作好扣划款项的相关法律文书,在第二天银行一开门就立即办理了相关扣划手续,致使申请执行人的货款得到清偿,缓解了他们的资金困难。



责任编辑: 纪颖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