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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玩城里贪小利 两玩家因几个游戏币动刀
发布时间:2013-03-11 13:57:10
本网讯(通讯员 谢明明 蒋虎)
良好的生活习惯是一个人在社会上立身处世的根基。而不好的生活习惯常常会给人惹来不必要的事端。在这个案件中,受害人蒋晶宏就是因为一个不好的举动,招来了杀身之祸。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子,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蒋甲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1年12月24日18时许,被告人蒋甲芳在全州县全州镇中心北路XX电玩城内玩耍时,蒋晶宏未经蒋甲芳同意,擅自拿其游戏币,被告人蒋甲芳因此与蒋晶宏发生争执。后蒋晶宏不服软,叫来朋友帮忙,在争执过程中被告人蒋甲芳持刀将蒋晶宏腹部刺成重伤。2012年9月22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蒋甲芳抓获归案。 庭审后,在法院主持下,被告人蒋甲芳与被害人蒋晶宏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一致赔偿协议,即由被告人蒋甲芳赔偿蒋晶宏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款已给付),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甲芳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蒋甲芳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归案后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辩护人建议本院对被告人蒋甲芳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结合本案具体案情,被告人蒋甲芳认罪、悔罪态度好,并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对其宣告缓刑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为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秩序,遂依法作如上判决。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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