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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检察院召开案件评查意见反馈与答解会
作者:孙国清   发布时间:2013-03-12 13:41:10


    近日,山西省长治县检察院在该院东二楼会议室召开案件评查意见反馈与答解会。会议采取案管中心现场反馈,科室当面答解的形式,对2012年案件评查出的问题进行互动式沟通,并全部形成共识。

    长治县院检察长李国善致辞,山西省院案管中心史海东、刘晓青,长治市院案管中心主任郜晓军等省、市、院领导,对长治县院未形成共识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答解、指导。会议还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政法委相关人员参加。长治县院全体检委会成员,以及所有业务部门共37人参加。会议由案管中心牵头组织、主持。

    长治县院检察长李国善在致辞中,首先对该院召开案件评查意见反馈与答解会的情况向省、市、院领导进行了汇报。他说,案件质量评查的根本目的是要找出检察院自身在办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在工作中做得不规范的地方,进行有的放矢的整改,以达到“查出一个问题,杜绝问题再次发生”的目的。他希望各科室要认真对待,承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与案件评查人之间要认真反馈和答解。他要求,会议结束后,每个科室要写出整改报告,争取在三年内有效遏止因执法人员素质和失误产生的执法不规范问题,有效提升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

    会议宣读了《2011年度全省部分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件专项评查情况通报》,通报了市政法委、市检察院2012年度案件评查意见反馈情况,以及市院关于检察业务统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情况反馈。

    在案件评查意见反馈与答解环节中,案件评查组人员首先对2012年度案件评查中评查出的23个共性问题、52个个案问题,依次向公诉、侦监、反贪、反渎、民行、控申等业务部门进行了通报,各业务部门依照案件承办人、承办部门、分管领导的顺序分别进行了答解。随后,该院特邀的省院、市院的参会人员对案件评查组与案件承办部门未达成共识的问题进行了重点答解和指导。经过2个多小时的反馈、答解、沟通、指导,全院对所有评查出的问题全部形成了共识。

    在总结点评中,县大人、市院、省院的参会领导,对该院创新案件评查方式、强化内部监督、提高案件质量的这一做法及其产生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市院案管中心主任郜晓军在发言中说,会议采用公开、面对面、答解会的方式,形式新颖,长治县院是长治地区第一家以这样的形式召开案件评查会,对市院召开这样的会议很有借鉴作用;会议内容全面,既有本院评查出的问题,也有省、市院针对全省、全市案件评查出的问题,既有办案情况通报,也有统计工作存在问题的通报;会议成效明显,希望借这次评查提高办案质量、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省院案管中心刘晓青认为,以这种创新的方式开展案件评查,将会使我们的检察工作越来越好,所办案件更能经得住群众、网络、新闻媒体的监督,涉检上访会越来越少。省院案管中心员史海东处长指出,长治县院以检察长带头,全院班子成员、所有业务科室参加这种形式的案件评查反馈答解会,充分体现了长治县院检察工作一盘棋的思想;挑选品行端、业务专的同志担任案件评查人员,有效解决了案件评查工作需要的人员和素质问题;会议有效地解决了办案干警和部门在办案中出现的一些习惯性的、不规范的问题,希望以后再接再厉,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使案管工作的各项职能进一步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提升人员素质、提高社会公信力做出贡献。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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