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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检察院建立非羁押风险评估工作机制
作者:曹健   发布时间:2013-03-12 13:57:28


    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生命权与健康权。近日,江西上犹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非羁押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有效延续了看守所34年无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的纪录,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该机制规定了对在押人员实施非羁押措施应当遵循的原则和实施可行性评估的案件范围,重点对评估的内容、步骤、方法和评估规则进行详细的规定;对在押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作出了不同的评估标准;评估的主要内容是犯罪行为、个人情况、家庭情况、保障支持,并根据风险高中低不同的分值对风险因素进行打分,由此推定风险类型的风险等级,然后依据评估规则确定在押人员适用非羁押措施的可行性风险。该机制还专门制定了《犯罪嫌疑人适用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表》,便于承办人实施一案一评,进行打分评估,装卷备查。

    评估后,认为暂不符合适用非羁押诉讼的,由侦监部门将《检察机关适用非羁押诉讼案件意见书》移送监所部门跟踪监督,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确有认罪、悔罪表现,积极给予被害人予以赔偿,符合适用非羁押诉讼风险评估条件的,可以适用非羁押诉讼,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符合条件适用非羁押诉讼的,由侦监部门将《检察机关适用非羁押诉讼案件意见书》移送公诉部门,会同公诉部门对案件进行跟踪监督。

    此外,该院在侦查阶段适时介入未成年人涉罪案件,进行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以尽可能地减少对未成年人的羁押。对于采取取保候审风险较低的尽量不捕,对在校生、情节轻微、有监护条件的未成年人一般建议侦查机关不提请批准后逮捕。同时,加强对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帮教工作,防止其重新犯罪或脱逃,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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