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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寿县检察院反渎局出台办案安全工作制度
作者:胡贤刚   发布时间:2013-03-12 14:16:38


    为了进一步尊重和保障人权,规范办案程序,保证办案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近日,安徽寿县检察院反渎局出台《反渎职侵权局办案安全工作制度》。

    《制度》规定案件承办人是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看护工作的人员是安全防范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反渎职侵权部门负责人负有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保障责任;案件承办人在制定初查计划、侦查计划的同时必须做好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预案,明确安全防范责任分工,经部门负责人或检察长批准后认真实施。《制度》除规定上述内容外,还具体规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传唤、拘传、提审、看管、讯问等具体环节。

    《反渎职侵权局办案安全工作制度》的出台,有利于该院反渎局干警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强化办案安全意识,确保办案干警和被讯(询)问人的人身安全,牢固贯彻执行修改后刑诉法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精神。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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