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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古树之死 谁买单
发布时间:2013-03-12 09:39:11


     本网讯(李剑鹏)   2013年3月11日,广西龙胜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2010年被告龙胜瓢里镇洋溪水电站修建,于2012年竣工。水库蓄水后不久,因洋溪水电站在原告瓢里镇思坪组下游,洋溪水电站蓄水水位上升10米左右,将原告的一百多年风景树浸泡8株,共损失价值366000多元,有的被浸泡已死,有的即将被浸泡死,有的倒死。造成原告思坪组一百多年的古木风景树毁于一旦。原告向桂林市林业设计院报告,该院多位高级工程师亲临现场对思坪组村前的拐枣、香椿、枫香、荷木共8株进行实际测量评估,评估结论为:被淹百年风景古树损失价值366000元。导致思坪组1000多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受到不可估量的损失。原告瓢里镇思坪组于2013年1月30日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因电站蓄水淹没原告古木风景树8株价值366000元,评估鉴定费10000元由被告承担,诉讼费6900元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电站蓄水确实影响了原告的树木,给树木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并非是原告所说的百年风景古树。原告的评估鉴定也是单方委托,没有经过被告同意,因此不认可评估鉴定结论中古树的价值。

  经查明,被告因在原告下游修建水电站蓄水后浸泡了原告的古树,造成原告的经济损失。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一、被告自愿补偿原告8株古树损失90000元,补偿后的枯死树木归被告所有,由被告自行处理。二、8株古树鉴定费10000元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6940元,减半收取3470元,由被告承担。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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