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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举剪刀刺妻夫妻情断 妻子再起诉法官调离
发布时间:2013-03-12 09:49:18


     本网讯(吴琦 谌君淋)   夫妻感情不和,以致出手伤人,妻子不堪忍受,再次起诉离婚。2013年3月8日,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对该起离婚纠纷案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原告付小琴与被告何明华离婚;儿子何佳由被告何明华抚养至独立生活止,原告付小琴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有不定期探视儿子的权利;原被告以各自名义所负债务由各自承担,各自衣物归各自所有。  

  2008年原告付小琴与被告何明华经人介绍相识,于同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2年5月原告付小琴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南城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同年6月27日该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然而双方并没有珍惜这次改善夫妻关系的机会,2012年7月31日,被告何明华跑到原告娘家,因双方言语不和,拿剪刀刺伤原告身体多处后逃跑。之后半年多,两人感情一直恶化,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原告遂再起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接案后,认为两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如果是简单的判决,不能达到较好的社会效果。于是庭审后当天,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调解。经过4个小时不间断的做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上述调解协议。据此,这起离婚纠纷案终于圆满落下帷幕。(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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