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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凤山:检察建议规范学校受捐赠款物管理使用
作者:毛再吉   发布时间:2013-03-12 16:19:09


    近日,广西凤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在对该县教育系统受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调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对口帮扶单位、企业和爱心人士直接为该县的一些学校捐款捐物,但个别受捐赠学校在财务管理上存在机构不健全和制度不够完善的现象。

    为确保对口帮扶单位、企业和爱心人士对学校捐赠款物的规范管理和正确使用,有效预防职务犯罪,该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及时向该县教育部门提出检察建议。

    该检察建议提出: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受捐赠学校款物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款物管理使用过程的督查,确保受捐赠款物廉洁高效、专款专用,使受捐赠款物用在“刀刃”上。督促各受捐赠单位在接收、管理和使用时要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目清楚,保证管理严格规范、运行简捷有效、使用安全高效。着力提高受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透明度,利用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宣传栏等,主动公开受捐赠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和去向,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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