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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法院开启未成年人审判“暖春”模式
发布时间:2013-03-13 14:58:28
本网讯(杨华卿)
“今天你父母也来到了庭审现场,希望你能深刻反思你之前的行为错误性,通过这件事情认真吸取教训,出去之后好好做人,好吧?”这是3月12日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圆桌审判室中未成年刑事案件审理的一幕。
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自始至终以平和、恳切的语气,与被告人坦诚对话,依法定的程序主持着庭审活动,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父母也围在圆桌旁,用真诚、感人的口吻与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和帮教,为未成年人开启“暖春”审判模式。 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挽救和教育力度,该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遵循教育和挽救的方针,充分发挥圆桌审判的教育和感化功能,组织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人民陪审员在庭审过程中围绕圆桌,对未成年被告人坦诚地、耐心地进行法庭教育,显现了该院保护和挽救未成年人的决心,极大彰显出该院对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审判的人文关怀。 在庭审教育中, 诉讼参与人各有分工,抓住重点,对未成年被告人展开感化和教育。法官着重谈了犯罪的后果, 详细讲了犯罪后应受到的刑罚处罚, 以及受过刑事处分;律师详细告知其犯罪后对其今后工作、生活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法定代理人运用亲情剖析未成年人青春年华,是健康成长的大好时机却因法制观念淡薄, 走上犯罪道路的思想根源。最后,法官、律师和父母共同勉励未成年被告人,向其阐明了“ 浪子回头金不换”的道理,鼓励被告人痛改前非,重塑生活信心。该院认为,通过一系列的感化教育,能够极大发挥未成年人刑事庭审功能,对未成年人的改造和重生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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