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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检察院启动全市首例捕前审查听审程序
作者:文韬   发布时间:2013-03-14 10:53:09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精神,于近日,启动捕前审查听审程序,对一起涉嫌寻衅滋事案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在全市尚属首例。  

    根据修改后刑诉法保障人权的精神和第八十六条审查逮捕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规定,为进一步凸显审查逮捕的司法属性,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进行社会危险性审查,探索建立捕前审查听审程序,在部门负责人主导下,当面听取公安机关承办人和辩护律师意见。在近期办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中,公安机关与辩护律师在案件定性应是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害上产生分歧,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和审查全案的基础上,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双方已就轻伤结果达成和解协议,认为犯罪嫌疑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但因情节较轻,故最后做出相对不批准逮捕决定。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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