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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城郊地区检察院成立首个派出检察院案管办
作者:陈昌军 莫莉华   发布时间:2013-03-14 11:00:46


    日前,经广西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这是广西检察机关派出检察院第一个成立的案管办。

    2012年9月,桂林市检察院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了在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增设案管办的申请,市检察院孟耀军检察长亲自带领本院相关人员到市编办,就城郊地区检察院案管办设置、报编、人员编制、机构职能等相关问题,与市编办领导进行搓商,交换意见,促进了案管办报批进程。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周鸿广抓具体,经反复协调沟通,及时跟进督促,推进了城郊地区检察院案管办设置的落实。

    桂林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案管办成立后,负责案件受理、内部流转、办结登记、对外移送的审核等工作;负责对办案程序和办案期限进行跟踪、预警和监控;负责对扣押、冻结款物进行监管;负责对以该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进行监管;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负责检察业务统计,对办案工作运行态势进行综合分析。

    到今年2月,桂林市18个基层检察院全部成立了案管办,全市两级检察院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已经稳步推进。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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